2011/04/23

什麼叫「根本不合理」?

中國時報這篇新聞《「宣告死刑還鞭屍」 民股:很傷心》:

國光石化民股主管表示,國光石化案即使有條件通過,環評委員開出不准排碳、不准用大度攔河堰水源等條件,已宣告國光石化死刑;

通常在一個對立激烈的談判協商過程,在獲致結論使用的文字特別斟酌再三,必須跳脫使用文字本身的意義,而以「文本」(text)角度切進去,瞭解其真正的意涵。

以這段新聞引用的文字而言,當出現「不准排碳」這幾個文字時,放置在石化產業營運架構下來理解,正如下一段所言:

環評委員開出的附帶條件,十分嚴苛,根本就是要廠商無法生存;比方說,不准排碳,就很難解決,「人活著都要呼吸,都要『排氣』,其中就含二氧化碳,但是工廠運作就被要求零排碳,根本不合理。」

問題不在於「合理」或「不合理」,而是可以看出幾個問題:

1. 環評委員不願意或不同意通過該案。

2. 環評委員「不敢」得罪國光石化。

3. 對這條件,國光石化「可以接受」。

由此又衍生出二個現象:

1. 環評委員之所以「不敢」得罪國光石化,因為按其組織章程,環評委員本來就僅具「諮詢」性質,並非「獨立」、「客觀」、「公正」的單位。

2. 國光石化之所以「可以接受」,不客觀的講,就是台灣企業「管他違不違法,先做再說,有問題再找人解決」的心態。這種心態,好聽的叫「敢衝」、「有活力」,企管專家們美其名叫「彈性」、「適應力」、「執行力」。但究其實,只是為了自己賺錢,就可目無法紀的胡作非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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